《跟隨主的見證故事》
作者:余振傑 (寫於2023年11月5日)
在見證主日,聽了四位弟兄分享得救見證,為他們感恩,內心也感激勵。短短七八分鐘的見證,固然分享濃縮,但清晰聽到經歷神的生命故事,我還聽到他們跟隨主的決心,實在感恩不已。回看我自身的得救見證,起初信主是從理性來論證基督教是最可信,後來被主的「愛」所感動,往後便決心跟隨,深刻體會「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15:10)
回看教會歷史,歷世歷代有很多如同雲彩的見證人 (來12:1),他們見證基督、活出基督。當思考可謂見證人,我竟想起司提反。經文記載了他被捉拿受審,最後殉道。事緣司提反被控踐踏摩西律法和聖所,被拿到公會受審,但他在眾人面前講見證。(徒6:13-15)
司提反的見證由亞伯拉罕講起,從列祖聽從上帝吩咐離開吾耳、進入迦南(7:2-4),再講到約瑟被賣到埃及(7:9-16),然後談到摩西令人出埃及到曠野,並指出神用祂的僕人摩西行了眾多神蹟奇事,但以色列人卻背棄摩西、更造金牛犢。(7:30-43)最後他說明列祖背棄神,並當面指出面前的以色列人同樣背棄神,還殺害義者耶穌基督。(7:51-53)這見證的結局,是他被人用石頭打死。(7:57-58)
以上結局令人窒息嚇怕,可能我們還會問為何司提反說得那麼盡。然而這樣的見證固然獨特,不能重複地倒模仿傚,但我卻觀察出幾個特別之處。首先,經文描述司提反被害之際,他是被聖靈充滿,看見神的榮耀 (7:55),被石頭傷害之時,他向神祈禱求神接他的靈魂,還為害他的人向神求情。(7:58-60)說到這裡,究竟甚麼是見證?見證人的生命如何、流露著甚麼的特質?
見證不單是教會內感恩的分享,也是向世界宣告神是真實可信。曾思瀚對司提反事件有這樣見解,使徒行傳作者路加向受書人提阿非羅表達一個事實,就是「這位真實的上帝,和提阿非羅所熟悉的外邦神明完全不同。那些神明是人手所創造的偶像,而司提及所展現的上帝,是值得跟隨的創造主上帝。」(註1) 見證能表達一個跟從神的人,講述自己曾遇見神,講述自己曾被神觸動,講述自己曾被神翻新,講述自己曾被神引導帶領,他要見證神在他身上的工作,並要歸榮耀給神。
親愛的弟兄姊妹,假如現在你要為主作見證,你會感到詞窮還是有見證可以向人訴說,以致讓人從你身上發現上帝是又真又活的神?願我們一生也成為主福音的見證人。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What you’ll get is the Holy Spirit. And when the Holy Spirit comes on you, you will be able to be my witnesses in Jerusalem, all over Judea and Samaria, even to the ends of the world. [MSG] (徒1:8)
註1:曾思瀚:《耶穌的群體:使徒行傳新視野》,吳瑩宜譯 (台北:校園,2013),頁193。
發表留言